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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3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启动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发布时间:2023-09-08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宁夏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召开政策解读培训会,全面启动2023年宁夏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

本次调查监测旨在及时掌握林草湿资源年度消长动态变化情况,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实施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提供数据支撑。据悉,该项工作以宁夏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为基础调查底图,选用2023年6月~8月时相的卫星遥感影像,参考遥感判读的林地、草地、湿地变化图斑,统一法规依据、统一调查体系、统一分类标准、统一技术规范、统一数据平台、统一组织开展2023年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完成质量管控、数据库建设、统计分析等任务,预期今年10月底形成调查监测成果并做好数据汇交共享。

《通知》强调,各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要落实好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的关键环节,对国土变更调查确定的林地、草地、湿地图斑进行细化,涉及林地、草地、湿地转入转出的变化图斑,应经各级自然资源与林草主管部门共同审核确认后,纳入国土变更调查和林草湿图斑监测成果。县级林草主管部门、各自然保护区对涉及林地、草地、湿地地类变化的图斑,应按照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技术规程,依据实地情况进行举证确认。县级自然资源和林草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变化图斑,应由同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纳入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通知》要求,各级自然资源、林草主管部门要成立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建立例会制度,定期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畅通数据成果共享共用通道,共同判读图斑、制作样地和审核成果,确保调查监测成果真实准确。 (任金玲 杨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