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评价考核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印发实施,旨在通过加强评价考核,促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高效配置和保值增值。
《办法》以所有者职责为主线,以自然资源清单为依据,以衡量所有者职责履行和资产变动情况为重点,以结果运用为导向,充分体现不同自然资源资产的种类差异、属性差异和区域差异。评价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和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等相结合的方法,建立了年度评价体系和任期考核体系相结合的“1﹢1”评价体系。
河南省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对“为什么考核”“考核谁”“谁考核”“考核什么”“怎么考核”等关键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年度考核主要侧重对代理人在上一年度代理履行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行权履职的工作情况进行定性评价,设置了“主张所有、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承担责任、落实权益、负面约束”6个一级指标、20个二级指标。任期考核根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目标,结合全省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十四五”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等,设置了资产数量、资产质量、资产价值、正向激励、负面约束5个一级指标、26个二级指标,定量考核各试点市人民政府管辖区域内自然资源资产的数量、质量和价值等变动情况。考核评价结果将作为自然资源清单调整的依据,并纳入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同时,作为组织和审计等部门有关工作的重要参考。
《办法》在3个方面具有创新示范意义。一是在考核评价内容方面,明确了包括考核对象、考核方式、考核工作流程、考核结果运用和监督等。二是在考核评价标准方面,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奖励与惩罚相结合,评价方法具有可操作性,评价指标具有可获取性。三是在考核评价机制方面,突出自然资源管理的整体性和系统性,以及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等的衔接,有效维护所有者权益的实现。
河南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相关部门在河南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市郑州、焦作、信阳进行试评价,进一步完善评价指标体系,为国家相关制度设计提供参考。 (刘立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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